GB 23200.35-2016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更新时间:2023-01-16      点击次数:320

GB 2320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jpg

GB 2320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2213-2008《进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SN/T 2213-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

——标准名称中“进出口植物源性食品"改为“植物源性食品";

——标准范围中增加“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213-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15种取代脲类农药(参见附录A)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大豆、橙、大米和大白菜中15种取代脲类农药残留的定量测定,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ke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xian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原理

试样用乙腈提取,HLB固相萃取柱净化,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和确证,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 中规定的一级水。

4.1试剂

4.1.1甲醇(CH3OHCAS 号:67-56-1):色谱纯。

4. 1.2乙腈(CH3CNCAS 号:75-05-8):色谱纯。

4. 1.3氯化钠(NaCICAS 号:7647-14-5)。

4. 1.4乙酸(CH3COOHCAS 号:64-19-7):色谱纯。

4.2溶液配制

4.2.1乙酸-水溶液:准确吸取1mL乙酸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刻度线,摇匀备用。

4.2.2乙酸-甲醇溶液(7 +3):准确量取70 mL乙酸-水溶液和30 mL甲醇,摇匀备用。

4.3标准品

4.3.1取代脲类农药标准物质:参见附录A,纯度>99%

4.4标准溶液配制

4.4.1取代脲类农药标准储备溶液(100mg/L):分别准确称取10.0mg取代脲类农药标准物质,用乙腈溶解,转移至100 mL容量瓶中,用乙腈定容。标准溶液于-18℃避光保存,保存期为6个月。

4.4.2取代脲类农药标准中间液(1.0 mg/ L):分别准确吸取1. 00 mL各取代脲类标准储备溶液(100 mg/L)至100 mL容量瓶中,用乙腈定容。4 避光保存,保存期为1个月。

4.5 材料

4.5.1HLB固相萃取柱6 mL/500mg或相当者

4.5.2微孔滤膜:0.22μm,有机相型。

 

5仪器和设备

5. 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电喷雾离子源(ESI)。

5.2 分析天平:感量0.01 g0.0001 g

5.3粉碎机。

5.4组织捣碎机。

5.5 离心机:5000 r/ min

5.6 均质器。

5.7吹氮浓缩仪。

5.8 涡旋振荡器。

5.9 固相萃取装置,带真空泵,

5. 10 移液器:10~100μL100~10000μL

5.11聚丙烯离心管:15 mL 50 mL,具塞。

5.12 容量瓶:25mL100mL

 

6试样制备与保存

6.1 取样部位

样品取样部位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在取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6.2 试样制备

6.2. 1玉米大豆大米

取有代表性样品500g,用粉碎机充分粉碎,样品全部过425μm的标准网筛。混匀,制备好的试样均分为两份,装入洁净的盛样容器内,密封并标明标记。

6.2.2橙、大白菜

取有代表性样品100g将其切碎后(不可用水洗),用捣碎机物样品加工成匀浆。制备好的试样均分为两份,装入洁争的盛样容器内,密封并标明标记。

6.3试样保存

玉米、大豆和大米样品常温保存;橙、大白菜等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7分析步骤

7.1 提取

对于玉米、大豆、大米样品,称取5g试样(精确至0.01g)于50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10 mL水,混匀后放置1 h;对于橙、大白菜样品,称取5g试样(精确至0.01 g)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过量氯化钠,使水溶液达到饱和,再加入15mL乙腈高速均质提取3min5000r/min离心5min,将乙腈层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残渣再用10 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提取液,并用乙腈定容至25 mL。取5mL提取液于15mL离心管中,45℃下氮气吹至2mL待净化。

7.2 净化

HLB固相萃取柱安装在固相萃取的真空抽滤装置上,先用5 mL乙腈预淋洗萃取柱,弃去全部预淋洗液。将提取液转入HLB固相萃取柱中,以1/s的流速使样液全部通过固相萃取柱,再用2mL乙腈淋洗并抽干固相萃取柱,收集全部流出液于15 mL离心管中,45℃以下用氮气吹至近干,残渣用乙酸-甲醇溶液定容至1. 0 mL。涡旋混匀后,过微孔滤膜,供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

7.3 仪器参考条件

7.3. 1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a 色谱柱Acquity BEH C18色谱柱50 mmX2.1 mm内径),膜厚1. 7μm或相当者

b 柱温:40℃;

c 进样量:10μL

d 流动相、 流速及梯度洗脱条件见表1

image.png

7.3.2质谱条件

a 离子化模式:电喷雾离子源;

b 扫描方式:正离子扫描;

c 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d 分辨率:单位分辨率;

其他参考质谱条件参见附录B

7.4标准工作曲线

准确吸取适量的取代脲类农药标准中间液(1.0mg/L ,用空白试样提取液配成浓度为0μg/L5. 0μg/ L10.0μg/ L20.0μg/ L50.0μg/ L100μg/ L的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临用配制。供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以峰面积为纵坐标、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

7.5 测定

7.5.1 定性测定

每种被测组分选择1个母离子,2个以上子离子,在相同实验条件下,样品中待测物质的保留时间,与基质标准溶液的保留时间偏差在±2.5%之内;且样品中各组分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接近的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中对应的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进行比较,偏差不超过表2规定的范围,则可判定为样品中存在对应的待测物。

image.png

7.5.2 定量测定

在仪器最佳工作条件下,对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进样,以峰面积为纵坐标、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用标准工作曲线对样品进行定量,样品溶液中待测物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测定的线性范围内。15 种取代脲类农药标准物质的多反应监测(MRM)色谱图参见图C.1

7.6 空白实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7. 1~7.5的规定执行。

 

8结果计算和表述

按式(1)计算试样中各取代脲类农药的含量。

image.png

式中:

Xi——试样中各取代脲类农药的残留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千克(μg/ kg);

Ci——从标准工作曲线得到的被测组分溶液浓度,单位为微克每升(μg/L);

V——样液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量,单位为克(g);

1 000——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测定结果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2位有效数字。

 

9精密度

9. 1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9.2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 ,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10定量限和回收率

10.1定量限

本方法对15种取代脲类农药的定量限为10.0μg/kg

10.2回收率

当添加水平为10.0μg/kg20.0μg/kg50.0μg/kg时,15种取代脉类农药在不同基质中的添加回收率参见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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