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宁海关技术中心、伊犁师范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芳、粟有志、冯新忠、徐颖洁、王兴磊、周磊、刘俊、肖亚兵、雷红琴、李艳美、罗琼、袁小雯、尚爽、周均、陆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菠菜、芹菜、土豆、西红柿、苹果、桃子、葡萄、糙米、小麦、核桃、大米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