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代替SN/T 1017.9-2004《进出口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SN/T 1017.9-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
—标准名称中“进出口粮谷"改为“粮谷"。
—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017.9-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验,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