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大地农作物产品质安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铭学、牟仁祥、朱智伟、金连登、应兴华、吴俐、闵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中305种农药(参见附录A)的气相色谱质谱多残留测定方法和29种农药(参见附录C)液相色谱质谱多残留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中334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检出限为0.001mg/kg~0.05mg/kg(参见附录A和附录C)。